那朵被叫作"鸡腿菇"的毒蘑菇

自媒体专栏7小时前更新 cansno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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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朵被叫作

2026 年 6 月初,微博热搜上挂着一句话:"不要相信豆包识别的野生蘑菇"。

同一天下午,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发了一段回应,核心是四个字:仅供参考。

再过一天,中青评论、大众网、每日经济新闻、界面新闻、北京日报、搜狐——我能数出来十家以上媒体发了评论或跟进。一个普通的蘑菇中毒事件,催生这种密度的关注,本身就不正常。

不正常的地方在于:它本来可以不发生。

那个下午

公开信息里能拼出来的版本是这样的——事件真伪本文不做独立判断,仅按目前披露的事实梳理。

6 月初某日,用户陈某在自家小区绿化带里摘了几朵蘑菇。拍下来,打开豆包,拍照识别。豆包给出了判定:鸡腿菇。后面跟着一段风险提示,原话包括"极容易和剧毒的大青褶伞混淆,误食会引发严重的胃肠炎症状""如果这几朵蘑菇是野外采摘的,强烈建议不要食用""野生蘑菇的辨别风险极高,仅凭图片无法 100% 排除有毒相似种的可能"。

然后这个人吃了。中毒了。住院了。

"强烈建议不要食用",这是豆包自己说的话。措辞够硬。换别的产品,回复里可能只有"亲亲,建议谨慎食用哦"这种语气。豆包这句不软。

但他还是吃了。

这件事真正让人不安的地方,恰恰是这一点:该说的,AI 都说了。

它不是"AI 瞎说能吃把人害了"那种好写稿的事故。它是"AI 说了不要吃,但用户还是吃了"。后一种故事,写起来反而难。你没办法简单地把责任扔给算法,扔给那家公司。每个环节看上去都"做对了什么",最后却把人送进了医院。

鸡腿菇和大青褶伞

先把这两种蘑菇摊开。

鸡腿菇学名毛头鬼伞。人工培育的食用菌,白色圆柱形菌盖,口感好,超市菜场常见。但一般科普文不太提一件事:野生的鸡腿菇本身就不建议吃,尤其是城市绿化带里长的。土壤里的铅、镉会被它的菌丝富集。这是一回事。

大青褶伞是另一回事。

国内菌类中毒案例里出场频率最高的毒蘑菇之一。蘑菇圈的人私下叫它"ICU 菇"。嫩的时候菌盖白色或浅灰色,半球形或近圆锥形。这个阶段,跟鸡腿菇的幼菇放在一起,普通人根本分不出来。

毒理学上,它含的毒素叫青褶伞素,特点是耐高温,沸水煮三小时破坏不了。50 克鲜菇就够放倒一个成年人。比它更麻烦的是它的"假愈期":吐完、拉完,24 到 36 小时后症状突然缓解,你觉得自己没事了,肝脏其实正在被持续破坏。等多器官衰竭的时候,时间窗已经关了。

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挂的科普材料写得直白:大青褶伞"尤其在幼嫩阶段极易被误认为'鸡腿菇'等食用菌,存在较高的采食风险"。

中科院植物学博士史军在微博上的原话更狠:"别说豆包,就连专业的学者在自己不熟悉的区域,也有看走眼的时候。而且很多蘑菇吃了之后,就像百草枯,连救的机会都没有。"

把这两段话和豆包的提示词放在一起对照,豆包在专业知识层面没有说错任何一句话。

它识别错了物种。这件事的后果,由人承担了。

副总裁的回应用了什么词

李亮的回应我反复读了几遍,挑出几段核心表述:

"……豆包的同事联系上了当事用户。根据反馈,用户使用豆包拍照识别从小区摘到的蘑菇时,豆包识别为'鸡腿菇',同时给该用户的回复中明确提示:'极容易和剧毒的大青褶伞混淆,误食会引发严重的胃肠炎症状','如果这几朵蘑菇是野外采摘的,强烈建议不要食用'……AI 目前还在发展阶段,豆包也在不断提升识别准确性,涉及类似人身安全的问题,建议大家,AI 的回答仅供参考,请务必多方咨询求证,以免造成伤害。"

这话在文本层面挑不出大毛病。复述了豆包给的提示,重申了"仅供参考"的免责立场,加了"请务必多方咨询求证"的安全建议。

但搜狐一篇分析文章列了一份"未回应清单",我挑出五条觉得关键的:

一、没承认产品有设计缺陷。回应全程在讲豆包"说了什么文本",完全没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这些文本在手机屏幕上是怎么呈现的。

二、没解释为什么风险提示没有做前置拦截。知道有风险,但把风险提示放在正常回答流程里,而不是放在用户行动之前。这是设计选择,不是技术能力。

三、没讨论这个功能到底该不该对普通用户开放。涉及生命安全的识别功能,开放门槛应该多高?问题被绕过去了。

四、没提是否会建立用户伤害赔偿机制。承认了"技术失误",但回避了"产品责任"。

五、"人道主义补偿"和"法律责任"是两回事。媒体报道里李亮提到会给出"人道主义补偿",这个表述在法律上很聪明:它承认了"出于人道我愿意给钱",但不等于承认"我有过错所以要赔"

"仅供参考"在挡什么

回到那四个字本身。

豆包说"这是鸡腿菇",这是一个确定性陈述。它没说"我不确定这是什么"。它给出了一个具体的、正面的物种名称,而"鸡腿菇"这三个字,在中文食用语境里就意味着"可以吃"。

后面的"但是",被一个很常见的认知机制干掉了。

知乎上有人把这件事说清楚了:

区别不在它是人还是 AI,在于它有没有给出一个可执行的、具有确定性的指令。豆包说"这可能是牛肝菌,但我不是专家",你吃了出问题不会追究它。它说"这就是鸡腿菇,你放心吃",错了你一定会追究。现在豆包实际给出的是:"这是鸡腿菇,但是……"前面的结论已经给出了确定性,后面的"但是"被用户的心理筛选机制过滤掉了。

我读到这段的时候想起一个心理学术语:自动化偏见(Automation Bias)。意思是,当一台机器用流畅、确定、条理清晰的方式给你输出信息时,你的警惕性会不自觉下降。你默认它"已经检查过了"。

Romeo 和 Conti 2025 年在《AI & Society》上发了一篇系统综述,把自动化偏见在人–AI 协作里的表现分成两类:疏忽错误(系统没提醒,人没行动)和行为错误(人照着系统的错误指令去做了)。豆包这件事是后一种。

但比自动化偏见更深一层的,是 AI 的对话形态本身。你对着一个输入框打字,它用流畅的中文回你,一秒都不犹豫。你很难不在潜意识里觉得:它在调用"知识",不是输出"观点"。

而且 AI 越拟人化,这种信任就越强。

2026 年 1 月一篇关于生成式 AI 伦理的文章里写过:"当模型使用拟人化的表达方式,例如使用'我认为''我理解你的感受'时,用户会产生'拟人化信任'。这种信任不是基于逻辑或事实验证的,源于人类对社会性互动的天然偏好。"

豆包说话的方式是明快的、确定的。不管你问什么,它都不打磕绊。一天两天,一个星期一个月,用户被训练出来的直觉就是:它是正确答案机器。

而那条知乎回答后面跟了一句更扎心的:

公司把 AI 包装成"答案全知",用户就把它当答案用。而底下那一行小字"仅供参考",说实话,眼睛不好都看不清。谁会看?

脚注里的小字不叫安全设计

"仅供参考"在豆包界面里,是一行灰色小字,藏在底部。用户问"这个蘑菇能吃吗",AI 回了一大段:先是"这可能是鸡腿菇",然后一堆提示,再然后底下那行灰色的"仅供参考"。视线走不到那里。

这不是安全设计。这是自我保护。

安全设计应该长什么样?知乎那条高赞答案给了一个标准:

应该在用户输入"蘑菇""能吃吗"这类词的时候,主动弹出一个红色警告框:AI 无法准确识别野生菌类,误判可能导致死亡。请勿食用,立即咨询专业机构。

免责声明放在脚注里,是出事了打官司用的。安全设计放在额头上,是出事之前挡命用的。豆包选了前者。

它选前者,在法律上可能没问题。道义上,它用四个字把本该做进产品里的安全机制,变成了用户的个人责任。

中青评论 6 月 6 日那篇文章把这一点说得很直接:

AI 固然拥有远超常人的庞大知识库,但受限于 AI 幻觉的存在,仍然不能替代专业人士作出负责任的判断。野生蘑菇能不能吃,断指应该如何保存,突发胸痛、窒息、中毒、烧伤该怎么处理,这些都是可能直接影响用户健康安危的高风险问题,不是普通的"知识问答"。

法律这层地板

事情已经发生了,接下来就是责任问题。

2026 年 1 月,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过一个案子,叫"AI 幻觉第一案"。梁某用某 AI 查高校报考信息,AI 生成了假校区信息,还"承诺赔偿 10 万元"。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,但判决里有一段非常关键的话:法院认定生成式 AI 属于"服务"而非"产品"。

这个定性意味着什么?

如果 AI 是产品,适用无过错责任,平台生产的东西出了问题,不管有没有错,都得赔。如果 AI 是服务,适用过错责任,要先证明平台有"过错"。

所以豆包输出不准确的信息本身,不构成侵权。要追责,得证明平台存在"过错"。

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同一份判决里讲了服务提供者的三层注意义务

第一层,对法律禁止的有毒有害违法信息,严格审查。

第二层,对 AI 的局限,要用醒目的方式让用户知道,涉及人身安全的领域,要以正面警示语在合适时机显著提醒。

第三层,用同行通行的技术措施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。

把三层套到豆包这件事上,焦点其实只有第二层。

风险提示够不够"显著"?法院说的是"在交互界面显著位置""在适当时机"。豆包的提示嵌在回答正文里。"强烈建议不要食用"这几个字,跟"鸡腿菇"这个正面结论相比,在视觉层级上对等吗?用户注意力的分配比例能一样吗?这是事实问题,不是法律问题,但它会决定法律怎么判。

第二点更关键:平台该不该针对高风险场景做额外安全措施?把"鸡腿菇"这种正面识别结论和"强烈建议不要食用"放在同一个回答里,是在同时发出两条互相矛盾的信号。法院对"涉及生命安全的高风险特定领域"明确要求"更高义务,包括采取特别技术措施与特殊安全保障"。

第三,用户自己有没有责任?当然有。野生蘑菇不能随便吃,这是常识中的常识。但问题在于:当平台的设计本身已经系统性地压低了用户的警惕性,事后还能不能用"我们提醒过"来撇清?

法人杂志 2026 年 5 月引用法律专家王风和的判断:"这类免责声明在法律上具有一定意义,但也绝非'万能免责条款'。免责声明的效力是有限的,也是有边界的。"

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李秋乙律师同年 5 月发了篇论文,观点更激进:在涉及生命健康的高风险场景中,应考虑举证责任倒置,让技术提供方来证明自己已经尽了足够的安全义务,而不是让受伤的用户来证明平台有过错。

学术圈动作比法律快。上海交大候曼曼 2025 年在《东方法学》提出,诊疗式 AI 应该被认定为"产品",不管有没有物质载体。人大徐舒浩 2026 年在《政治与法律》发文,观点更猛:一旦事故发生时处于自动化决策状态,AI 软件提供者就该承担无过错责任。

这些还没写进法律。但学界在往这个方向推。

这不是豆包一家的事

豆包不是第一个在蘑菇上翻车的 AI。翻翻记录,伤亡不少。

2015 年,美国俄勒冈,一家人用手机 App 识别野生蘑菇,App 说能吃,吃了,中毒。这是已知最早的 AI 蘑菇误判伤害记录之一。

2023 年,美国 William D. 拍了后院蘑菇上传"蘑菇识别器",系统判定可食用。他吃的是毒鹅膏菌,一朵就能杀死四个人,他吃了四朵。万幸没死。

同年,Public Citizen 研究总监 Rick Claypool 发了份系统性报告《Mushrooming Risk》。里面有一组数字:1999 到 2019 年,美国记录了 13.37 万例蘑菇中毒,年均 7,428 例,约 700 例造成重大伤害,52 例死亡。

2024 年,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,有人把"死亡帽"(白毒伞,致死率 10%–30%)照片上传 AI 识别应用,系统说可食用,吃了,中毒。

同年,中国云南,用户用某识物 App 识别野生菌,被提示"可食用",实际是亚稀褶黑菇。结果是横纹肌溶解综合征。

2025 年,日本和歌山,70 多岁老人进山采蘑菇,AI 说是"香菇或平菇,可以食用",吃的是月夜茸,日本三大毒蘑菇之一。过去十年日本蘑菇中毒事件中,32% 和月夜茸有关。

还有更离谱的。中青网 2025 年报道,北美某蘑菇识别 AI 工具被"数据投毒",有人故意用错误标注数据训练,导致致命毒蘑菇被标成可食用,几十个人入院。

这些案子看下来,有一个共同的病灶:AI 把所有问题都当成同一个问题来处理。拍花识别、拍蘑菇识别、拍狗识别,交互流程一模一样。花认错了顶多有点丢脸,蘑菇认错了要命。但在产品设计里,这两种情况被完全同等对待。

这不是一家公司的 bug。这是一个全行业的系统性安全漏洞。

把"前置拦截"做进产品门槛有多低

技术上的实现难度很低。低到让人不舒服的程度。

知乎那位答主提出的方案:当检测到用户输入涉及"蘑菇""能吃""有毒""采摘"这些词的时候,在给出任何识别结果之前,先弹一个红色警告框。不是免责声明,是安全设计。内容就写:"AI 无法准确识别野生菌类,误判可能导致死亡。请勿食用,立即咨询专业机构。"

实现这个功能,复杂度不高于一个正则匹配。但它意味着 AI 面对"这个能吃吗"的时候,第一反应不是"这是 XX",而是"等一下,这可能会死"。

字节跳动作为一家月活上亿的公司,有几万名工程师。他们没做。

不是做不到,是没把这件事的优先级排在"降低使用摩擦"前面。红色弹窗、多一步确认、多一点摩擦,每一项都跟商业指标背道而驰。

我反复想这件事,最让我不舒服的一点是:这种认错本来可以被一层最薄的产品逻辑挡掉。现实里没人去挡。

也不是孤例。就在蘑菇事件之前一周,5 月 28 日,媒体报道了另一起事:广西南宁,一对新手父母"根据豆包建议,每顿只给满月婴儿喂 60 毫升奶",孩子哭闹、体重不涨。

两件事相隔 7 天。都涉及人身安全。都不是"AI 算错了"那种低级错误,都是产品没有把安全设计做进交互流程里。

《济南时报》"黄河云评"5 月 29 日的评论把这个矛盾说得很准:

大模型竞争正从参数规模的竞赛,转向政务、医疗、教育等应用深水区。技术越深入公共生活,其风险的外部性就越强。那种"先跑起来再说""等技术成熟再管"的侥幸心态,本质上是拿公共利益做赌注,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背道而驰。

责任是一片不是一根针

把上面这些摊开来看,责任不是一根针,是一片网。

维度平台用户监管
法律过错责任框架下,如果能证明"显著提示"和"合理注意义务",可能不构成侵权;高风险场景中"更高注意义务"是否满足,存疑有基本安全常识义务。不吃野生蘑菇属于常识法规要求分类分级监管,但缺乏场景级强制执行标准
道义明显不足。明知蘑菇涉及人命,没做前置安全拦截有常识,但被产品的权威包装压低了警惕性事后追责机制成熟,事前安全设计标准缺位
设计实质缺陷。写诗和吃蘑菇用同一套交互——高风险场景缺乏强制性产品设计规范

三方都有责任,但严重程度不一样。用户有常识上的疏忽,这无可否认。监管有标准上的滞后,这要花时间。平台有产品决策上的具体失职,是当下最可被改变的那一环。

写在最后

豆包这事不是孤立事故。它是整个行业把扩张速度放在安全前面的必然代价。

回过头看整个链条:产品给出了确定性信号("鸡腿菇",一个可食用的物种名称)→ AI 的包装压低了用户的警觉(流畅对话、"天生权威")→ 风险提示以最低可见度存在(灰字脚注,被自动化偏见过滤)→ 出事之后,回应聚焦在"我们说了仅供参考"。

这四步,每一步都可以选另外一条路。现实里,每一步都选了更有利于商业增长的那条。

我不是在说字节应该替用户承担一切。用户自己当然有责任,野生蘑菇不能吃,这是常识中的常识。但一个产品设计,如果它系统性地削弱了用户本该保持的那份警惕,事后就不能只用"我们提醒过"来撇清。

工程师写得了那行正则,产品经理画得了那个红色弹窗。优先级排序里,"保护用户生命"如果能排在"减少交互摩擦"前面,这个故事会有完全不同的结尾。

揪着豆包不放,不是为了怼一家公司。是因为所有 AI 产品都需要刻进一条红线:涉及生命安全的交互,安全提示必须前置、必须显著、必须是交互的一部分,而不是免责声明的一部分。

等出了人命再补,那叫善后。


参考来源

  • 李亮社交平台回应原文,2026 年 6 月 5 日(每日经济新闻、界面新闻、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)

  • 知乎"抖音副总裁回应豆包误判蘑菇致用户中毒"话题下高赞回答

  • 杭州互联网法院"AI 幻觉第一案"判决,2026 年 1 月(央视网、光明网、中国新闻网)

  • 王风和,《AI"幻觉"侵权纠纷:技术与责任的边界》,法人杂志,2026 年 5 月 6 日

  • 李秋乙,《论人工智能时代的产品责任与举证规则重构》,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,2026 年 5 月

  • 徐舒浩,《告别"缺陷":人工智能致损无过错责任的法理根据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2026 年第 2 期

  • 候曼曼,《诊疗式人工智能的医疗产品责任认定》,《东方法学》,2025 年 5 月

  • Romeo, G. & Conti, D. (2025). "Exploring automation bias in human–AI collaboration", AI & Society, Vol. 41

  • Claypool, R. (2023). Mushrooming Risk: Unreliable AI Tools Generate Mushroom Misinformation, Public Citizen

  • 史军(@植物人史军)微博评论,2026 年 6 月

  • 《用户盲信 AI 误食毒蘑菇,AI 回答不能"仅供参考"》,中青评论,2026 年 6 月 6 日

  • 《"技术中立"不意味着责任缺位》,"黄河云评",《济南时报》,2026 年 5 月 29 日

  • 《豆包误判蘑菇致用户中毒?高管回应》,搜狐网,2026 年 6 月 5 日

  • 《"蘑界杀手"之大青褶伞》,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
  • 美国安全与新兴技术中心(CSET),《人工智能安全与自动化偏见:人机交互的风险》,2025 年 1 月

  • 《生成式 AI 的伦理治理与媒体应用》,搜狐新闻,2026 年 1 月 21 日

  • 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2023 年 8 月 15 日施行

  • 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

  • 新修订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,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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